据UN38.3(Rev.6 amend1)要求,2003年6月30日后生产的电池或电芯运输(空、海运)需提供“测试概要(Test Summary)”,这一要求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强制执行。 一、UN38.3测试概要应包含以下信息: (a) 电芯、电池或产品制造商的名称(如适用); (b) 电芯、电池或产品制造商的联系信息,包括地址、电话号码、电子邮件地址和网站,以便获取更多信息; (c) 测试实验室的名称,以及地址、电话号码、电子邮件地址和网站,以便获取更多信息; (d) 专有的测试报告识别号; (e) 测试报告日期; (f) 关于电芯或电池的描述,至少包括: 锂离子或锂金属电芯或电池; 质量; 额定功率或锂含量; 电芯/电池的外观描述; 型号; (g) 已进行的测试及结果(及格/不及格); (h) 组装电池测试的参考要求,如适用(i.e. 38.3.3(f)和38.3.3(g)); (i) 《测试和标准手册》修订版作为参考, 以及对该修订版的任何修订(如有); (j) 签字,包括签字人的姓名和头衔,以证明所提供资料的有效性